通知公告

​关于做好本学期各项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

为公平、公正、有序地开展本学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,请各班级、辅导员按要求组织落实。

一、 校内奖学金

  1. 材料清单:

    初审名单表、发放明细表、学生个人材料(按序:①申请表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银行卡复印件);

  2. 重要说明:

    ①24级预科生、五年制学生不具备参评资格;

    ②已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奖学金的同学,不可重复参评;

    ③参评一、二、三等奖学金须无挂科记录;

    ④参评专项奖学金学年挂科不得超过两门。

二、 国家助学金

  1. 材料清单:

    评审会议纪要、评审确认单(小组成员不少于班级人数20%)、初审名单表、发放明细表(金额填写实际发放金额的一半)、学生个人材料(按序:①助学金申请表 ②困难认定表 ③申请书 ④身份证复印件 ⑤银行卡复印件);

  2. 重要说明:

    ①建档立卡、低保、残疾学生无需提交个人申请书;

    ②25级五年制学生本年度不具备申请资格。

三、 国家励志奖学金(23、24级)

  1. 材料清单:

    ①电子版:发放明细表、初审名单表;

    ②纸质版:手写申请书(信纸,无日期)、申请表(申请理由须写明“家庭贫困、成绩优秀”,无日期;成绩排名与课程请用铅笔填写)、家庭困难认定表、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(复印件上注明姓名与卡号)。

四、 校级卓越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

  1. 申请对象:

    24级优秀学生(卓越奖);23、24级优秀学生(国家奖);

  2. 申请材料:

    手写申请书(无日期)、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

  3. 工作要求:

    请相关班主任、辅导员积极鼓励并指导符合条件的学生申报。

请各负责人严格按照评审标准与规范,认真组织材料,确保评审工作顺利完成。

信息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

2025年9月22日